HJ 2032-2013.Technical guide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1总则
1.1适用范围
HJ 2032适用于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1.2术语和定义
1.2.1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指向乡(镇)、村供水、有简易净化措施或无净化措施、并小于一定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下)的现用和规划饮用水水源地。
1.2.2农村饮用水水源防护区:指农村饮用水水源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设定的污染防护区域。
1.2.3农村连片供水:指向乡(镇)居民、村民提供的相对集中的简易供水方式。
1.2.4农村分散供水:指乡(镇)居民、村民通过分散设置的水井或其他取水设施直接取水。
1.2.5集水池:从水源取水向农户供水过程中,用作水量、水压调节的集水容器或构筑物。
1.3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主要引用了以下文件,包括: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 2008)
(6)《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
(7)《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
(8)《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 310-2004)
(9)《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3-2008 )
(10)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 63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32号)
2农村饮用水水源分类
农村饮用水水源可以分为地表水源、地下水源和其他等类型,地表水源主要包括河流、湖库、山溪、坑塘等;地下水源主要包括浅层地下水、深层地下水、山涧泉水等类型;其他类型包括水窖、水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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