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93-2013.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PM10 and PM2.5 Sampler.
1适用范围
HJ 93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
HJ 93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2012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
GB 3768 声学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反射面上方采用包络测量表面的简易法
HJ 618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 aerodynamic diameter
指单位密度(p0=1g/cm³ 的球体,在静止空气中作低雷诺数运动时,达到与实际粒子相同的最终沉降速度时的直径。
3.2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 particulate matter (PM10)
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μm的颗粒物,也称可吸入颗粒物。
3.3
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 particulate matter (PM2.5)
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 μm的颗粒物,也称细颗粒物。
3.4
切割器 particle separate device
指具有将不同粒径粒子分离功能的装置。
3.5
工作点流量 air flow rate
指采样器在工作环境条件下,采气流量保持定值,并能保证切割器切割特性的流量称为采样器的工作点流量。
3.6
标准状态 standard state
指温度为273 K,压力为101.325 kPa时的状态。本标准中污染物浓度值均为标准状态下浓度。
3.7
仪器平行性 parallelism of monitors
指每一批次数据结果的均方根。
3.8
气溶胶传输效率 aerosol transport eficiency
指进入采样器到达滤膜的气溶胶量与通过切割器后的气溶胶总量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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