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30-2011.Technical guideline o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quality management.
1适用范围
HJ 630规定了环境监测质量体系基本要求以及环境监测过程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法。
HJ 630适用于各种环境监测活动,也适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环境监测工作,其他机构从事的环境监测活动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091常规控制图
GB/T 4883数据的统计 处理和解释正态 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
GB/T 8170数值修约规则 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HJ 168环境监测分析方 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质量体系 quality system
指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组织结构、程序、过程和资源。
3.2
质量保证 quality assurance (QA)
指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
3.3
质量控制 quality control (QC)
指为了达到质量要求所采取的作业技术或活动。
3.4
期间核查 intermediate checks
指实验室自身对其测量设备或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样品/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在相邻两次检定( 或校准)期间内进行核查,以保持其检定(或校准)状态的置信度,使测量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检(校)验结果的质量。
3.5
量值溯源 traceability
指测量结果通过具有适当准确度的中间比较环节,逐级往上追溯至国家计量基准或国家计量标准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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