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346.3-2016.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ealth quarantine to the fulminating and highly fatal contagious diseases at frontier ports-Part 3: Risk communication.
1范围
SN/T 4346.3规定了对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风险交流的对象、要求、内容、方法和评价。
SN/T 4346.3适用于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的风险交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4346.1国境 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SN/T 4346.10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第10部分:保障
3术语和定义
SN/T 4346.1界定的有关风险交流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对象
包括:
a)内部交流的对象,包括:
1)检验检疫风险交流的决策者;
2)检验检疫风险交流的执行者。
b)外部交流 的对象,包括:
1)口岸行政执法部门;.
2)口岸服务保障单位;
3) 交通工具运输管理部门;
4)国内医疗 卫生管理部门;
5) 出入境管理局。
c)出入境人员。
5要求
5.1广泛收集烈性接触性传染病的疫情信息,充分考虑成本,方可制定风险交流的工作方案。
5.2 工作方案的目标应明确,措施应易于理解,涉及的内部交流和外部交流的对象应协同实施工作方案。
5.3以行政职能为依托,保证工作方案有效实施。
5.4工作方案 的实施过程应公开化,并提供咨询的渠道。
5.5如果信息收集不全面或存在不确定性,应在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并预判可能出现的结果。
5.6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决策者应及时修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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