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529.3-2016 供港食品全程RFID溯源规程第3部分:冷冻食品

SN/T 4529.3-2016.Rules for traceability of food supplied to Hong Kong with 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Part 3:Frozen foods.
1范围
SN/T 4529.3规定了供港冷冻食品RFID全程溯源体系的实施原则、实施要求、溯源系统模型、信息记录和处理、体系运行自查、潮源管理和产品召回。
SN/T 4529.3适用于供港冷冻食品全程RFID潮源体系的构建和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005-2009饲料和食晶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
NY/T 1431-2007农产品追溯编码导则
NY/T 1761-2009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操作规程,通则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42号令)
3术语和定义
GB/T 22005- 2009、NY/T 1761-200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冷冻食品frozen foods
以可食用农、畜、禽、水产品等为主原料,经加工处理速冻包装等工序,在-18℃以下储运与销售的食品。
3.2溯源traceability
通过记录标识的方法对某个物理对象的历史、应用或位置进行回溯。
3.3追溯码tracing code
承载追溯信息并具有追溯功能的统--代码。
3.4参与方party
溯源供应链中任何一个环节涉及的法人或实体单位。

SN/T 4529.3-2016 供港食品全程RFID溯源规程第3部分:冷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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