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36803-2018
标准名称: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的测定 袋式法
英文名称:(ISO 12219-2: 2012, Interior air of road vehicles-Part 2: Screening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emissions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from vehicle interior parts and materials-Bag method, MOD)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8-09-17
实施时间:2019-04-01
标准大小:21.6M
标准介绍:本标准规定了用袋式法测定胶粘剂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甲醛和其他羰基化合物释放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在n-C6和n-C16之间的非极性和弱极性挥发性有机物的释放(涂覆释放和残余释放)。测量的VOCs、甲醛和其他羰基化合物浓度范围在μg/m3至mg/m3之间。
将装有试样的采样袋加热到指定温度,然后分别用 TENAX管和2,4二硝基苯肼(DNPH)管收集采样袋中气体。
通过比较气体浓度与相应的空白浓度,计算出胶粘剂试样的挥发性有机物释放量。
VOCs的分析过程是使用 TENAX管进行吸附,随后热脱附,再进行气相色谱分析(见GB/T32371.2)。
甲醛和其他羰基化合物的测定是使用DNPH管吸附,通过带有紫外吸收的高效液相色谱(HPLC)进行分析(见GB/T32371.3)。
5.2采样袋
5.2.1材料与容
采样袋材料应满足惰性和密封性要求[例如含氟树脂、聚氟乙烯(PVF)、全氟(乙烯/丙烯)塑料]袋子的容量建议为10L。
5.2.2气密性
采样袋须用低排放胶粘带或热粘合密封,保证采样袋密封后与环境空气隔绝,不发生泄露。
5.2.3空白浓度
空白浓度指在试验温度(65℃2C)下空白采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背景浓度。空白浓度应尽可能低,且不干扰试验结果(例如:甲醛和其他羰基化合物的释放量低于0.075μg/袋、VOC释放量低于0.05μg/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