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34—2021.
1适用范围
HJ 1234规定了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解译的工作流程、解译准备、解译对象与标志库、遥感解译、质量控制、成果提交等。
HJ 1234适用于利用无人机影像开展入河(海)排污口的第一级排查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HJ 1234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968
遥感影像平面图制作规范
GB/T24356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GDPJ06
遥感影像解译样本数据技术规定
H1232
入河K海)排污口三级排查技术指南
HJ 1233
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无人机遥感航测技术规范
HJ1235
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入河(海)排污口sewage outrails into environmental water bodies直接或者通过管道、沟、渠等排污通道向环境水体排放污水的口门。
3.2
疑似入河(海)排污口suspected sewage outlets
遥感解译判定外观特征与某种入河(海〉排污口非常类似的设施。
3.3
以务平台
可疑区域suspicious areas
遥感解译判定疑似存在入河(海〉排污口的区域。
3.4
无人机unmanned air vehicle (UAV>
由遥控设备或自备程序控制装置操纵,机上无人驾驶的航空器。
https://www.gxjzx.com/zb_users/upload/2023/11/20231122213524170066012491594.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