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663-2011 核电厂工程水文技术规范

GB/T 50663-2011.Technical code for engineering hydrology for nuclear power plant.
1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核电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满足核电厂工程设计建造和运行的安全要求,统一核电厂工程水文勘测、分析与计算的内容、方法、深度和技术要求,保证核电厂工程水文勘测设计技术水平和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GB/T 50663适用于各种反应堆型的陆地固定式商用核电厂工程的供水水源、厂址防洪、河床演变与岸滩稳定性等的水文勘测、分析与计算工作。
1.0.3 核电厂工程水文勘测、分析与计算应以当地实测水文资料和调查资料为主要依据。实测资料短缺时,可选择邻近或相似流域的实测资料作为参证,但应分析参证站资料对于工程点的代表性;必要时,应在工程点附近设立观测站,观测项目、内容、方法、周期应根据核电厂水文勘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
1.0.4 核电厂工程水文勘测、分析与计算所采用的基础水文资料,应进行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分析。计算与分析过程中的方法选择、参数率定应根据当地水文及相关条件进行,并应保证计算与分析成果的安全性、合理性。
1.0.5 在核电厂建造与运行阶段,当遭遇历史罕见水文事件时,设计单位应及时查勘、搜集相关资料,对原计算成果应进行复核,必要时应修正原计算成果,并应会同相关人员提出对策措施。
1.0.6 核电厂工程的水文勘测、分析与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GB/T 50663-2011 核电厂工程水文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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