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494-1997 铁路照明照度标准

TB/T 494-1997.
1总则
1.1 范围
TB/T 494适用于铁路系统生产场所的照明。
1.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引用标准版本均为有效所有引用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注意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CIE NO. 29.2室内 照明指南
CIE NO. 68室外工作区照 明指南
JI8Z9110- -1979 日本工业标准 照度标准
CIBS -1984英国CIBS窒内照明规范
AS1680- -1976 澳大利亚 室内照明和视觉环境实用法规
GB50034-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J 133--90民 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70--85室内 照明测量方法
GB/TIS 240-94室 外照明测量方法
2一般规定
2.1 本标准均为平均照度
2.2室内照度均匀度一般不宜小于 0.8。
2.3要求照度高的场所宜用-般照明和局部照明相混合的照明方式,工作面上的照度以局部照明为主,混合照明方式中的一般照明其照度值应按该等级混合照明照度值的5%~15%选取,且不宜低于30lx.但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时,不宜低于50lx。
2.4室内照明的照度分为高、中、低三档。根据工作场所和视觉作业的具体要求选取。
2.5照度系列分级如表1,本标准的照度值按表1中各值选出。
2.6应急照明中的疏散照明,主要通道上的照度值不宜低于0.5lx。
2.7应急照明中的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一般照明的10%。
2.8应急照明中的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一般照明的5%。
2.9 照度测量的计算,室内按GB 5700- -85的规定,室外按GB/T IS240-94的规定。

TB/T 494-1997 铁路照明照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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