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 23012-1999.The Safety Code for Vessel Entry in Workplace.
1范围
HG 23012规定了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HG 23012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内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TJ 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J 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3805-83安全电压
GB 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388.1-91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
GB 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HG 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 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工业部1991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设备
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3.2设备内作业
进入化工生产区城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简、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4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
4.1安全隔绝
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4.1.1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4.1.2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https://www.gxjzx.com/zb_users/upload/2023/11/2023112716084917010725295863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