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1536-199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TB/T 1536规定了铁道车辆用窗止铁轧坯(以下简称窗止铁)技术要求,验收规则、包装标志及证明书.
TB/T 1536适用于铁道客车用于上开式车窗的窗止铁轧坯。
2技术要求
2.1窗 止铁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迭、结疤、夹杂、分层、缩孔和毛刺。
2.2窗止铁的材质应为Q275、25钢。有特殊要求时,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2.3窗止铁的断面尺寸,应符合图1要求:
2.4窗止铁长度规定如下:
2.4.1 一般长度4~6. 5m。
2.4.2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 ,在合同中注明。
2.5 A处和B处允许有不大于0. 3mm的飞边,或半径不大于1mm的圆角。
2.6除A.B两处外,其余各棱部允许有半径不大于0.5mm的圆角。
2.7窗止铁每米侧向弯曲度(镰刀弯)不得大于3mm;总弯曲度不得大于总长度的0.6%。
2.8窗 止铁不得有显著的扭转。
3验收规则.
3.1窗止铁的质量,应经供方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确认合格方可订货。
3.2窗止铁应成批验收,每批应同-一炉号,同一钢号。
3.3提交验收的 每批窗止铁须全部用肉眼进行外观检查。
3.4从外观检验合格的窗止铁中选取每捆的5%(或供需双方商定)用卡、量工具或样板,检查窗止铁尺寸。
3.5尺寸检查不合格,可在其余扎中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复验,如复验仍不合格时,则由供方进行逐捆检验挑选,挑选合格者可再次提交验收。
4包装、标志和证明书
4.1窗止铁应扎结实,每捆捆扎不得小于三处,并-端平齐。
4.2每捆窗止铁应检上标牌,标牌上应注明本标准号,制造厂名(或厂标)、钢号、净重及制造厂质量监督部门印记。
4.3每批窗止铁必须附有制造厂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书。
4.4填写证明书,必须字迹清楚,应注明:
a)制造厂名(厂标),需方名称,发货日期;
b)合同号、标准号、牌号、重量、支数或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