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 30—2012.
1范围
JJG 30适用于分度值或分辨力为0.01 mm,0.02 mm,0. 05 mm和0.10 mm,测量范围0~2 000 mm各种规格游标、带表或数显卡尺、Ⅰ型深度卡尺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其他类型卡尺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文件
JJG 30引用下列文件:
GB/T 21388——2008游标、带表和数显深度卡尺GB/T 21389——2008游标、带表和数显卡尺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3概述
通用卡尺是利用带有量爪(或基准面)的尺框在尺身上相对运动,通过游标、指示表或数显形式显示尺身和尺框上两量爪(或测量面)之间的平行间距,用于测量外尺寸、内尺寸和深度尺寸以及盲孔、阶梯形孔及凹槽等相关尺寸的计量器具。其主要结构形式分别为游标卡尺(见图1、图2、图3)、数显卡尺(见图4、图5)、带表卡尺(见图6)、Ⅰ型游标深度卡尺(见图7)、Ⅰ型数显深度卡尺(见图8)。
5通用技术要求
5.1外观
5.1.1卡尺表面应镀层均匀、标尺标记应清晰,表蒙透明清洁。不应有锈蚀、碰伤、毛刺、镀层脱落及明显划痕,无目力可见的断线或粗细不匀等,以及影响外观质量的其他缺陷。
5.1.2卡尺上必须有制造厂名或商标、分度值和出厂编号。
5.1.3使用中和后续检定的卡尺,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外观缺陷。
5.2各部分相互作用
5.2.1尺框沿尺身移动应手感平稳,不应有阻滞或松动现象。数字显示应清晰、完整,无黑斑和闪跳现象。各按钮功能稳定、工作可靠。
5.2.2各紧固螺钉和微动装置的作用应可靠。
5.2.3主尺尺身应有足够的长度裕量,以保证在测量范围上限时尺框及微动装置在尺身之内。
5.3 各部分相对位置
5.3.1游标尺刻线与主标尺刻线应平行,无目力可见的倾斜。
5.3.2游标尺标记表面棱边至主标尺标记表面的距离应不大于0.30 mm。
5.3.3圆标尺的指针尖端应盖住短标记长度的30%~80%。指针末端与标尺标记表面之间的间隙应不大于表7的规定。
https://www.gxjzx.com/zb_users/upload/2023/11/2023112221123417006587544453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