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080-2002.Code for design auxiliary power supply in traction substation on railway.
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统一铁路电力牵引变电所所用电系统的技术要求,使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TB 10080适用于铁路电力牵引变电所、开闭所、分区所、AT所及“V”停控制站控制、保护、信号、远动等装置的交流、直流用电工程设计。
1.0.3铁路电力牵引变电所所用电工程设计选用的装置、设备及元器件应安全、可靠,并满足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
1.0.4铁路电力牵 引变电所所用电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交流所用电
由所用电变压器二次侧馈出的交流0.4kV/0.23kV电压,经交流馈电回路,向所内交流用电设备供电。
2.0.2直流所 用电
由所用电变压器二次侧馈出的交流0.4 kV/0.23kV电压,经整流设备、蓄电池组、直流馈电等回路向直流用电设备供电。
2.0.3经常负荷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直流电源供给用电器设备的长期连续负荷。
2.0.4事故负荷
在所内交流事故停电时由蓄电池组可靠供电的短时连续负荷。
2.0.5冲击负荷
电动、电磁操作等机构合闸时的冲击电流,该电流是呈尖峰状的瞬时电流,时间是随机的。
2.0.6充电
在充电装置脱离负载情况下,对蓄电池进行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变化范围内应保持稳定,并应符合蓄电池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