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11B-99.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seismic appraisal and reinforcenent of railway bridge.
1总则
1.0.1为 贯彻预防为主的抗震方针,统一既有铁路桥梁的抗震性能评定与加固的技术要求,保障铁路运输的畅通,制定本规范。
1.0.2 TB 1011B适用于地震 基本烈度为7度、8度和9度地区标准轨距既有铁路(以下简称铁路)未经抗震设计的梁式桥。
当既有桥梁所在地区设计烈度提高或地震后己出现病害时,也应按本规范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特别重要的桥梁和新型结构桥梁的抗震鉴定方法和加固措施应另行专门研究。
1.0.3按本规范鉴定和加固后的桥梁,在遭受相当于所在场地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时,I、I级铁路的桥梁损坏部分稍加整修后即可正常使用;I级铁路的桥梁经短期抢修后即能恢复通车。
1.0.4鉴定既有桥梁所采用的地震烈度,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
I、I级铁路,应采用所在地区的基本烈度; I级铁路,除支座及防止落梁的设施应采用基本烈度外,其余部分可按基本烈度降低1度进行鉴定。
1.0.5验算铁路桥梁的抗震 强度和稳定性时,应计入水平地震作用,水平地震系数应按表1.0.5采用。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基本烈度basic intensity of earthquake
一个地区在-般场地条件下,50年期限内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烈度值,即现行《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规定的烈度。
2.1.2设计烈度 design carthquake intensity
按国家批准权限审定的抗震设计所采用的地震烈度。
2.1.3地震动水 压力dynamic water pressure of earthquake
地:震时,水作用于刚性或弹性结构的水平力。
2.1.4砂土液化liquefaction of saturated soil
饱和砂土在振动荷载作用下,空隙水压力升高,导致土体强度丧失,变形急聚发展的一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