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10306-2009.Safety constructional regulations for railway communication,signal, electric power and electric traction feeding engineering.
1总则
1.0.1为贯彻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铁路建设管理要求,规范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行为,保障人身、设备、设施及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程。
1.0.2 TB 10306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
1.0.3铁路通信、 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建立健全质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安全作业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与控制。
1.0.4铁路通信、 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应严格按设计文件进行,全面贯彻设计意图,达到设计要求的安全使用功能,保障铁路运营安全。
1.0.5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建设各方应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基本规定
2.0.1建设各方应按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1- -2009)第2.1节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特点,明确施工安全责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2.0.2建设各方应按 《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1- -2009)第2.2 节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应按表2.0.2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