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J 28-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 为了对岩溶工程地质工作提出统-一的技术要求,以提高勘测质量,适应铁路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 TBJ 28适用于国家路网铁路勘测设计、施工阶段及运营期间岩溶工程地质工作。其适用范围限于碳酸盐岩类岩溶。
第1.0.3条岩溶工程地质工作,除应按本规则执行外,尚应符合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新建、改建铁路勘测设 计阶段
岩溶工程地质工作
第一节岩溶工程地质选线
第2.1.1条岩溶地区线路应避免在下列地带延伸,不能绕避时,应以最大交角通过;
一、可溶岩与非可溶岩的接触带。
二、有利于岩溶发育的褶皱轴和断裂带及其交汇处。
三、岩溶水富集区及岩溶水排泄带。
第2.1.2条孤峰平原区,线路应选择在覆盖土较厚、地下水位埋藏较深的地段通过,并宜避开下列地段:
一、抽取地下水可能形成的最大下降漏斗范围。
二、地表水位与地下水位变化幅度较大的地段。
三、多元土层结构地段。
第2.1.3条峰林谷地、峰丛洼地及溶丘洼地区,线路宜选择
在下列位置:
一、线路靠山,并且高程高于岩溶水的最高洪水位。
二、线路避开垭口中心,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的一侧通过。
第2.1.4条位于洼地、谷地和岩溶平原中的线路,宜采用石质路堤的形式。受岩溶水危害时,宜以桥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