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J 24-89.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 TBJ 24适用于国家铁路网中1435mm标准轨距铁路钢板梁和钢筋混凝土板通过联结器结合在一起共同承受荷载的上承式结合梁的设计。
第1.0.2条 设计结合梁时除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外,还应按《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J2-85)(以下简称《桥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设计结合 梁所用的荷载,除本规定另有规定者外,应按《桥规》第三章的规定执行。
第1.0.4条由静活载(不计冲击力)所引起的结合梁的竖向挠度不应超过跨度的1/800。
结合梁应预设上拱度。但当恒载和静活载产生的总挠度不超过跨度的1/1600时,也可不设。
上拱度曲线应与恒载和半个静活载产生的挠度曲线基本相同,但方向相反。当单独用调整道碴高度的方法设置上拱度不能实现时,可将.上拱度全部或部分设在钢梁上。
第1.0.5条在计算荷载的 最不利组合作用下,梁的横向倾覆稳定系数不应小于1.3.
第二章
内力计算
第2.0.1条
结合梁的内力计算应根据施工步骤确定,可按第一受力阶段和第二受力阶段进行,或仅按第二受力阶段进行。
第一受力阶段的荷载由钢梁单独承受,第二受力阶段的荷载则由整个结合梁承受。
第2.0.2条分析结合梁 内力所用的截面可用其实有尺寸,不计剪力滞后和板内钢筋的影响。
第2.0.3条在计算连续梁内力时, 除符合本规定第2.0.2条的要求外,还应计入中间支点外受拉混凝土板开裂的影响。
第2.0.4条在计算连续梁内力时,应计入混凝土收缩、基础不均匀沉降以及由于温度变化影响所引起的二次力。
第2.0.5条计算桥面板垂直于 线路方向的横向弯矩时,可根据结构的连接情况考虑钢梁对桥面板变形的约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