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70-2019.Forensic medicine-Specifications for examination of sudden deaths.
1范围
GA/T 170规定了法医学中猝死尸体检验的内容、步骤、方法及注意事项。
GA/T 170适用于猝死及疑似猝死尸体的法医学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147法医 学尸体解剖
GA/T 148法医病理学检材 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
GA/T 167中毒尸体 检验规范
GA/T1198法庭科学尸体检验照相规范
3总则
3.1前期 工作
在尸体解剖之前应做好案情调查、病史询问和现场勘查等相关工作。向死者家属、亲友、目击者或医务人员等详细了解死者的既往病史(如手术、心血管介入治疗或癫痫等重大疾病史)、家族史(如遗传性心律失常、猝死)、死亡情况(发病及死亡的时间、地点及其症状和体征,是否被诊治或抢救等),查明有无猝死的诱因。
3.2解剖方案和步骤的选择
应在了解或掌握案情、病历资料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解剖方案和具体操作步骤。
注:如疑为肺结核等疾病所致气胸者,开胸前做气胸试验;疑为肺动脉栓塞的死者.在原位检验右心室和肺动脉内有无血栓等。
3.3基本原则
尸体解剖除按常规要求剖开胸腔、腹腔和颅腔.观察各腔室和各器官、组织的病变外,可根据需要加做某些特殊检验.如脊髓、周围神经、脑垂体、扁桃体、甲状腺.胸腺、肾上腺、卵巢、前列腺和睾丸等的解
剖检验,具体的解剖术式及步骤按照GA/T 147的规定进行。尸体检验照相、录像按照GA/T 119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