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579.4-2019.Forensic sciences-Specifications for collection of printed samples-Part 4: Photocopies.
1范围
GA/T 1579.4规定了法庭科学复印文件检验样本的提取原则、提取要求和注意事项。
GA/T 1579.4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复印文件检验样本的提取。
2提取原则
2.1真实性
样本提取应当真实可靠,确保样本提取来源清楚。
2.2充分性
样本提取数量充分,能反映出复印文件的种类特征和个体特征。
2.3可比性
2.3.1提取的样本应完整清晰,特征明显,可供比对
2.3.2应提取 与检材同时期样本,特别是与检材在纸张种类,图文的版式,字体、字号.色彩、浓淡、缩放.走纸方向等要素上一致或相近的样本;必要时,也可提取实验样本。
3提取要求
3.1提取的样 本应采用原件提取。
3.2实验 样本提取:
a)实验样 本在纸张的种类,图文的版式、字体、字号、色彩等要素上应尽可能地与检材一致;
b)必要时,可选择不同的走纸方向、浓淡、缩放比例进行提取:
e) 应有最大幅面的空白纸复印样本:
d)应有最大幅面的空复印样本:
e) 每种条件下实验样本的提取应不少于3张。
4注意事项
4.1提取的复印文件样本应保持原貌,不应采用粘贴、塑封、折叠、装订等破坏性固定方式,同时防止被
污染、混淆。
4.2样本提取应当作好记录和标识,并使用合适的包装袋(盒)进行封装。
4.3提取 记录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复印机具情况(品牌.型号、维修、保养或更换记录等)、提取单位、提
取人、提取地点及提取时间等。
4.4有条件的,可采用照(录)像方式固定样本提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