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 907—2006.
1范围
JJG 907规定了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以下简称“动态汽车衡”或“衡器")的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以及检定方法和试验程序。适用于动态汽车衡的型式评价(定型鉴定)、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以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2引用文献
OIMLE R134国际建议《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Automatic Instruments forWeighing Road Vehicles in Motion>2004年第五草案版
《国际计量基本词汇与通用术语》(VIM,1993年版)《法制计量学词汇》(VIML-2000年版)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术语和计量单位
3.1 术语
前面第1页到第9页给出的术语应视为本规程的一部分。
3.2计量单位
衡器使用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或吨(t)。
4概述
本规程适用于安装在称量控制区域内,并规定速度范围行驶的,以确定车辆整车总重量的动态汽车衡和验证车辆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的动态轴重衡。在车辆经过衡器承载器后能自行指示(显示或打印)车辆总重量、车辆单轴载荷或轴组载荷。
动态汽车衡主要由载荷承载器、称重传感器和动态称重显示控制器等组成。必要时动态汽车衡还应具有打印装置、车辆引导装置、车辆识别装置、轴组识别装置和运行速度测量等装置。
4.1 静态称量
具有静态称量模式的整车称量动态汽车衡,在用于静态称量时应符合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G 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的相关要求。
4.2 不适用的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