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004-2012.Warning lamps for school bus.
1范围
GA/T 1004规定了校车标志灯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安装要求等。
GA/T 1004适用于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用于接送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及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954- -2009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灯具
GB/T 19666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 则
GB 24407- -2012专 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校车标志灯warning lamp for school bus
安装在校车顶部,开启时向其他交通参与者表明校车正在运送学生的灯具,包括专用校车标志灯和其他校车标志灯。
3.2基准轴reference axis
通过校车标志灯几何中心且平行于水平面,同时垂直于校车标志灯正截面的直线。
3.3发光面iluminating surface
垂直于基准轴线,且与校车标志灯外表面相切的平面上的垂直投影。
4专用校车标志灯技术要求:
专用校车标志灯的外观.发光范围、发光强度、光源、电气性能、色度特性、闪烁特性、电源适应性、防水性能、防尘性能、耐高温性能、耐低温性能、耐盐雾腐蚀性能、耐碰撞性能、耐振动性能.机械强度、表面硬度、耐人工加速老化性能应符合GB 24407- 2012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