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651-2006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

GA/T 651-2006.General program and demand for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public security traffic command system.
1范围
GA/T 651规定了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以下简称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立项、设计.招标、合同签署、实施、监理、培训.预验收.试运行.竣工的酒用程序和要求。
GA/T 651适用于所有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T 445- -2003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the project of public secnrity traffie command system
GA/T445--2003的3.1和3.2所定义的省(自治区)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和城市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及其子系统的建设工程。
3.2建设单位owner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的委托单位。
3.3项目管理单位project management department
由建设单位委托的.承担系统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第三方组织,负责根据建设目标对系统工程进行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协调工作。
4项目管理
4.1项目管理单位聘请
建设单位可根据情况聘请项目管理单位,签订项目管理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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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651-2006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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