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 52-1999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JJG 52-1999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本规程参照国际法制计量组织101号国际建议《带有弹性敏感元件的压力表、真空表和压力真空表(普通仪表)》,采用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部分内容,并保留原规程JJG52--1987和JJG 337—1983中行之有效的内容。
1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测量范围上限为(一0.1~1000)MPa系列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以下简称压力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概述
压力表主要用于液体、气体与蒸气压力和真空的测量。
压力表的工.作原理是弹簧管在压力和真空作用下,产生弹性变形引起管端位移,其位移通过机械传动机构进行放大,传递给指示装置,再由指针在刻有法定计量单位的分度盘上指出被测压力或真空量值。
3计量性能要求
3.1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
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及其关系见表1。
5.2.4.1︰ 测量上限不大于0.25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清洁的空气或无毒、无害和化学性能稳定的气体。
5.2.4.2 测量上限(0.25~250)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为无腐蚀性的液体。
5.2.4.3 测量上限为(400~1000)MPa的压力表,为药用甘油和乙二醇混合液或根据标准器所要求使用的工作介质。
5.3 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5.3.1外观
用目力观测,应符合4.1的要求。5.3.2零位
用目力观测,应符合4.2的要求。
5.3.3 示值误差,回程误差和轻敲位移的检定
5.3.3.1标准仪器与压力表使用液体为工作介质时,它们的受压点应基本上在同-水平面上。如不在同一水平面上,应考虑由液柱高度差所产生的压力误差。
5.3.3.2压力表的示值应按分度值的1/5估读
5.3.3.3 示值检定方法
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检定时逐渐平稳地升压(或降压),当示值达到测量上限后,切断压力源(或真空源),耐压3 min,然后按原检定点平稳地降压(或升压))倒序回检。
5.3.3.4示值误差
对每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敲表壳前、后的示值与标准器示值之差均应符合3.2的要求。
5.3.3.5回程误差
对同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敲表壳后示值之差应符合3.3的要求。
5.3.3.6轻敲位移
对每一检定点,在升压(或降压)和降压(或升压)检定时,轻敲表壳后引起的示值变动量均应符合3.4的要求。
5.3.3.7指针偏转平稳性

JJG 52-1999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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