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482-2018.Driving safety education contents and methods.
1范围
GA/T 1482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GA/T 1482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的机动车驾驶人领证教育、实习期教育、审验教育和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其他单位开展的驾驶人安全相关教育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领证教育final education before obtaining the driving license
对申请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合格后,参加领证宣誓仪式前,进行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2实习期教育education after internship
对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实习期结束后进行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3审验教育education for annual review
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未达到12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在驾驶证审验时进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等教育。
2.4违法记分满分教育education for building up full penalty points
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进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