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90-2004 居民身份证机读信息规范

GA 490-2004.Specification of machine readable information on the resident ID card.
1范围
GA 490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芯片中机读信息的表示方法。
GA 490适用于居民身份证的制作、管理和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1.1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 第 1部分:人的性别代码
GB/T3304中国各民族名称的罗马字母拼写法和代码
GB11643公民身份号码
GB 13000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 编码字符集(UCS)
GA 449- 2003居民身 份证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A449--2003确认的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追加住址additional address
追加住址是指存放在居民身份证专用集成电路中的基本信息文件的住址项之外新增添的持证人变更住址。
3.2集成电路管理信息IC issuer information number
身份证专用集成电路所有者信息。
4证件机读信息
4.1机读信 息构成
由基本信息文件、追加住址信息文件和卡体管理号文件构成。
4.2 基本信息文件
存放基本文字信息和机读相片信息。文件名称01,文件容量1 280字节。其中基本文字信息占用256字节,机读相片信息占用1024字节。采用GB 13000中的UTF-16(兼容UCS-2)标准存储基本文字信息。基本信息文件数据项结构见表1。

GA 490-2004 居民身份证机读信息规范

GA 490-2004 居民身份证机读信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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