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70-1997.Detection of cadaver with sudden unexpected death.
1范围
GA/T 170规定了猝死尸体检验的内容、步骤及方法。
GA/T 170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法医解剖。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A/T 147-1996法医学 尸体解剖
GA/T 148-1996法 医病理学检材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
3总则
3.1本 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使猝死尸体检验有一个统一的方法、步骤及其注意事项,为今后的复核及国际交流奠定基础。
3.2猝死的法医解剖需全面、系统,需要时并取材作病理切片检查,观察各脏器的病理变化;并通过毒物化验排除急性中毒。通过各项法医学检查,再对猝死死因作综合分析。
4术语
4.1 猝死
一个貌似健康的人, 由于患有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发生突然的、出人意外的非暴力死亡(自然死亡)。猝死的时间限度,目前一-般指从开始发病(或病情突变)到死亡在24小时以内者。
4.2即时死
部分猝死者,死亡过程十分急骤,自出现症状到死亡仅几十秒钟.
5猝死尸体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5.1向死者家属 、亲友或医务人员详细了解死者的既往病史、家族史、诱因.发病时间和死亡时间等.关
于猝死的发病经过和症状表现,有的有目击者,能提供所见情况;有的则无目击者(如一人独居,夜间睡眠中猝死),只能调查死者的过去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