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55-93.
1主题内容 与适用范围
GA 55规定了物证标签的种类、格式及外形尺寸。
GA 55适用于公共安全行业各级刑事技术部门,同时也适用于物证检验和鉴定的有关部门。
2引用标准
GB4657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
GB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 3101有关量 .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3术语
3.1物证
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体、物质和痕迹。
3.2标签
指在物证包装上或直接在物证上的附签,填写与物证有关的内容。
3.3 地点
指提取物证所在地。
3.4 位置
指提取物证的具体部位。
3.5方法
指提取物证采用的手段和工具。
4物证标签的种类
物证标签分为不干胶式和签条式两种类型。
5物证标签的内容
物证标签的内容为:物证编号.案件名称、物证名称、数量、提取地点、提取位置、提取方法、提取人、见证人、提取单位、物证说明、日期、送物单位、送物人、收物单位和收物人。
6物证标签的格式 与外形尺寸
6.1 不干胶式物证标签的格式与外形尺寸。
8物证标签的内容要求
8.1物证编号
8.1.1物证编号采用十位阿拉伯数字,前六位是使用标签单位的代码和番号,后四位是物证的顺序号。
8.1.2中央党政机关、 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要符合GB 4657的规定。代码不足六位时,在代
码前用零补足到六位。
8.1.3各地方机关行政区 划代码要符合GB 2260的规定。
8.1.4使用番号的系统和部门可采用番号的方法。番号不足六位时,在番号前用零补足到六位。
8.2案件名称
8.2.1定性的案件以案件性 质做为案件名称的组成部分。
8.2.2允许采用阿拉伯数字做为案件名称的组成部分。
8.2.3允许采用地 名做为案件名称的组成部分。
8.3物证名称
8.3.1能确认物证 名称的应填写名称。
8.3.2不能确认物证 名称的应填写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