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24-1996.
1范围
GA 124规定了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A 124适用于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以下简称空气呼吸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91- -90包装 储运图示标志
GB 1186--92 压缩空气用橡胶软管(2. 5 MPa以下)
GB 1189-81胶管 外观质量
GB 1226--76一般 压力表
GB 2891. 1--82过滤式防毒面具呼气阀气密性的试验方法
GB 2891.4-82过滤式防毒面具视野的试验方法
GB2891.5-82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实际有害空间的试验方法
GB2891.6-82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佩戴漏气系数的试验方法(油雾法)
GB 9251- -88 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 12137--89气瓶气密 性试验方法
GN11--82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3型号
3.1空气呼吸器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GN11的规定。
3.2空气呼吸器产品型号的构成如下:
4技术要求
4.1材料要求
4.1.1用于接触皮肤的材料,对皮肤应不产生有害影响,并可进行消毒和洗涤。
4.1.2空气呼吸器的橡胶与塑料制品在-30℃~+60℃的环境中应能可靠地使用。
4.2部件要求
4.2.1压力表
4.2.1.1 压力表应符合GB 1226的规定。
4.2.1.2压力表必须具备指示气瓶最高充气压力及报警压力的刻度线。
4.2.1.3压力表 联接处应具有压力阻尼装置和压力表防尘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