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467—2002 船舶甲板机械系缆绞盘

JT/T 467—2002.
1范围
JT/T 467规定了船用电动或液压驱动的系缆绞盘(以下简称绞盘)的型式.标记、设计、结构、原动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对试验、验收﹑备品、附件.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JT/T 467适用于船舶绞缆用的电动或液压驱动的绞盘,对特种船舶的绞盘除符合本标准各项规定外,还应符合船舶建造规范中有关的具体规定。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893造船及海上结构物甲板机械术语
术语和定义
GB/T 389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绞盘公称负载norminal load
在绞盘卷绕单层绳索的条件下,绞盘以公称系缆速度系缆时,在绳索进人绞盘处测得的最大拉力,kN。
3.2公称系缆速度nominal speed
绞盘承受绞盘公称负载时能保持的最大速度, m/mino
4基本型式
绞盘的基本型式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划分为以下三种(见图1):
结构要求
8.1绞缆筒
绞缆筒的工作表面可以是平滑的,也可以是有沿绞盘纵向分布的凸筋的,用以增加对缆索的摩擦力。
8.2人力驱动装置
设置人力驱动装置的绞盘,人力驱动时原动机应能与绞盘脱开。
8.3中间传动轴
C型绞盘从原动机输出轴端至绞盘轴输入轴端的联接至少有一处装有非刚性联接元件。
8.4安全和保护装置
8.4.1电动绞盘必须设置应急切断开关及应急接通开关。开关标志要明显,并要位于靠近绞盘便于操作的地方。按动应急切断开关后即能切断动力源,使原动机控制制动器制动。当电路过载保护动作后,按动应急接通开关能使电路强迫接通。
8.4.2绞盘电气设备或液压装置必须设置失电失压及过载保护装置。
8.4.3 有人力驱动装置的绞盘必须设置防止手柄倒转的机构。
8.4.4外露的齿轮及高速旋转联轴器必须配有罩壳。
8.5控制器的操作方向
控制器操作方向与绞盘转向间的关系应有明显的标志说明。

JT/T 467—2002 船舶甲板机械系缆绞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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