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0-2018.The filing documents of road traffic accidents.
1范围
GA 40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文书的格式及案卷的制作和归档要求。
GA 40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704党政机关公 文格式
GB/T 9705文 书档案案卷格式
DA/T 12全宗卷 规范
DA/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46号)
《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公通字[2012]63号)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公通字[2012]62号)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法律文书》(公通字C2009]10号)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6号)
3案卷的要求
3.1案卷的基本要求.
3.1.1 填写文书时应使用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内容完整准确。文书设定的项目,应逐项准确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的栏目,用斜线“\”或者横线“一”划 去。
3.1.2印制文书时,本标准中标明的“(印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复核专用章)”(签名或捺指印)”“(签名)”“(此处印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受案单位名称和印章)”等字样不印出。
3.1.3 案卷的统一页号标注在每页文书正面的右上角,背面有内容的,标注在背面的左上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