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 1052-2004.Marking requirements for surgical instruments.
1范围
YY/T 1052规定了手术器械标志的适用范围、标记示例和要求。
YY/T 1052适用于手术器械标志(以下简称标志)。
YY/T 1052不适用于外科植人物标志。.
2标记示例
标志由制造商代号、材料代号和规格代号组成。
3要求
3.1外观
3.1.1标志应在产品表面的明显部位。
3.1.2 标志应完整、清晰、整齐。
3.2标志 的表示
3.2.1 制造商代号
制造商代号以制造商的注册商标或其他惟-性的标识表示。
3.2.2 材料代号
材料代号应表明产品的制造用料。除碳岽钢外,其他材料均应有材料代号。根据表1的规定,以产品用料的主要成分的化学元素来表示。
3.2.3规格代号
规格代号用于表明同类型产品的规格系列或规格编号。
3.2.3. 1用产品规格系列数字表示。
示例:某产品以长度为规格系列,长度为120 mm,则规格代号为“120"。
3.2.3.2 有特殊要求或无规格系列的产品,用规格编号(从小到大顺序数字)来表示。
示例:某产品共有6个规格,根据不同规格,给以1~6的编号.则规格代号分别为"1”、“2”、“3".“4"."5”“6”。
3.2.3.3产品规格若有继承性或国际通用性,用产品的通用规格来表示。
示例;23#手术刀片,则规格代号为“23"。
3.3 标志的基本尺寸
3.3.1制造商代号、材料代号的基本尺寸应符合图1和表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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