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774.4-2008.Fingerprint feature specification-Part 4: Way to mark a delta on a fingerprint.
1范围
GA 774.4规定了指纹三角点位置的标注方法。
GA 774.4适用于指纹自动识别系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A774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勤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A 773- -2008指纹 自动识别系统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A 773- -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4指纹三角点
4.1弓型纹
无三角点。
4.2右箕型纹
左三角点:指纹左边三角结构的中心点为左三角点位置,见图1.
4.3左箕型纹
右三角点:指纹右边三角结构的中心点为右三角点位置,见图2。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A 774《指纹特征规范》分为五个部分:
一第1部分:指纹方向;
一第2部分:指纹纹型分类与描述;
一第3部分:指纹中心点标注方法;
一第4部分:指纹三角点标注方法;
一第5部分:指纹细节特征点标注方法。
本部分为GA 774的第4部分。
本部分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信息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江苏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