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1338-2016.Operating specifications for fire hazard reporting center.
1范围
GA/T 1338规定了火灾隐忠举报投诉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以及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置、信息研判、实施奖励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GA/T 1338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07消防 词汇(所有部分)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 120号)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 125号)
3术语和定义
GB/T 5907(所有部分)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一般规定
4.1公安消防机构应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及其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的受理、查处和分析研判工作。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4.2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管理应遵循“集中受理、统-调度、分工协作、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定期研
判的原则,确保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相关工作的规范、高效。
4.3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与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在工作时间内,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b) 统一着警服或者制式服装,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c)对待群众(含接听热线)应热情周到.文明礼貌,提倡讲普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