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290-2015.Specification of code for data communication interface of radio and telev ision transmitter.
GY/T 290规定了广播电视发射机(以下简称“发射机”)与发射机运行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通信接口规范。
GY/T 290适用于中波、短波、调频、电视等发射机的自动化接口的设计、开发、生产、验收、运行和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Y/T 252-2011广 播电视发射台自动化通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运行图schedule按节目播出时间顺序排列,规定发射机在一天中所承担的播出任务的图表。
3.2发射机自动化单元transmitter automation unit按照运行图设定的工作程序控制发射机运行、采集发射机运行状态数据的单元。
3.3发射机运行管理系统transmitter supervision system用于监控和管理发射机的系统或设备。
3.4一级故障first degree fault在运行图规定时段内,导致发射机处于停播状态的故障。
4.1物理接口
本接口是指发射机自动化单元与发射机运行管理系统之间的接口。
物理接口应采用串行通信接口(TIA-485-A/TIA-232-F)或以太网接口,不排斥增加其他形式接口。串行通信接口和以太网接口要求如下:
a) 串行通信接口:至少1个DB9接口;
b)以太网通信接口: 至少1个RJ45接口。
4.2通信速率
各通信接口的速率要求如下:
a) 串行通信:速率不小于9600bps, 1个起始位,8个数据位,1个停止位,无奇偶校验位;
b) 以太网通信:速率不小于10Mbps.
5通信协议
5.1通信过程
当采用串行通信时,由发射机运行管理系统下发控制指令,发射机接收并响应指令,发射机在0x01~0xFE范围内统一-编号,不得重复,0x00和0xFF预留。
当采用以太网通信时,使用TCP/IP协议,发射机作为服务端,端口号为6000,发射机运行管理系统为客户端。
通信性能应符合GY/T 252-201 1中5.1和5.3的要求。
5.2数据格式
通信过程中数据的格式如下:
a) 采用十六进制格式,以“0x”开头表示:
b)开关量按正逻辑定义, 即真(TRUE)为 1,假(FALSE)为0;
c)当数据类型的长度大于 1字节时,高有效字节在前,低有效字节在后。
5.3帧格式
发射机与发射机运行管理系统之间传输数据帧的格式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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