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001一2001.Method for the inspection of ginseng for export.
1范围
SN/T 1001规定了出口人参的定义、抽样﹑检验方法及外观规格质量标准(见附录A中表A1,A2)等。本标准适用于出口人参的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SN/T 0188—1993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鉴重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野山参wild ginseng
山林中自然生长的人参。
3.2园参cultivated ginseng
人工栽培生长的人参,通常人参系指园参而言。
3.3主根taproot
根茎以下的主体部分。
3.4侧根lateral root
主根上生长出较粗的根。
3.5须根fibrous root
侧根上生长出较细的根。
3.6根茎root neck
主根上有一个盘节状的地下茎,俗称“芦头”。
5.3.2.1原理:试样经粉碎、混勾后,在105℃土1℃的电热恒温烘箱内加热至恒重。加热前后的质量差即为水分含量。或采用130℃士1℃温度下加热所得的结果等同于105℃士1℃所测得的水分含量。
5.3.2.2仪器与设备
a)电热恒温烘箱:装有鼓风系统;控温精度为士1℃,附有O℃~200℃温度计,其水银球位于箱内中层搁板以上约2.5 cm 处。
b)分析天平:感量0.001 g。
c)电动粉碎机:内附1.0 mm孔径筛板。
d〉铝制称量皿:底、盖编号相同,封口严密。
e)玻璃干燥器:内盛有效干燥剂。
f〉剪刀、广口瓶。
5.3.2.3 测定方法
a)105℃士1℃恒重法(基准法):将洁净的铝皿连同皿盖置于105℃士1℃烘箱内,加热1 h,加盖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然后按皿底面积0.2 g/cm'的量取适量制备试样平铺于皿底,连同皿盖准确称量(准确至0.001 g),再置于105℃士1℃的烘箱内,生晒参类加热3 h;红参、烫参类加热7 h。加益取出,置于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量。重复加热1 h的操作。直至连续两次称量差不超过0.005 g,即为恒重。以最小称量为准。按式(3)计算水分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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