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904-2010.Collecting and packaging method for trace evidence-Grease.
1范围
GA/T 904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油脂的提取、包装及要求。
GA/T 904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油脂的提取、包装,其他领城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242- -2000 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A/T 242- - 200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试剂和器材
4.1试剂
乙醚.二硫化碳等,均为分析纯。
4.2器材
油脂物证的提取包装需要以下器材:
a) 手术刀片;
b) 金属镊子;
c) 金属勺;
d) 脱脂棉或滤纸;
e) 吸管;
f) 硬质盒;
g) 玻璃容器。
5提取
5.1容器盛装的油脂检材
液态油脂,可用吸管吸取或脱脂棉、滤纸蘸取;固态油脂,可用金属勺提取。
5.2“物体表面的油脂检材
大量的油脂,可用吸管吸取或脱脂棉球擦取;少量的油脂,可用蘸有乙醚、二硫化碳的脱脂棉球擦取。
5.3渗透在承载客体内的油脂检材
5.3.1承载客体较小时,应连同承载客体一并提取。
5.3.2承载客体较大且质地较软时,可用手术刀片切取有油脂检材的部位。
5.3.3承载客体较大且质地较硬时,可用蘸有乙醚、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的脱脂棉球擦拭提取。
6包装
6.1容器盛装的液态或固态油脂检材可用玻璃容器密封包装。
6.2脱脂棉球擦拭提取的油脂检材可用玻璃容器密封包装。
6.3连同承载客体一并提取的油脂检材可用硬质盒悬空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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