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908-2010.Collecting and packaging method for trace evidence-Ignitable liquid residue.
1范围
GA/T 908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易燃液体残留物的提取、包装及要求。
GA/T 908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易燃液体残留物的提取、包装,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242- -2000 微 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A/T 242- -2000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器材
易燃液体残留物的提取包装需要以下器材:
a) 破拆工具;
b) 密封塑料物证袋;
c) 密闭金属容器;
d)磨口具塞玻璃样品瓶;
e)脱脂棉、 滤纸;
f). 吸管。
5提取
5.1 提取部位
在起火部位和起火点区域内提取可能残留的易燃液体残留物。
5.2提取物证种类
5.2.1起火 点部位的残渣。
5.2.2可能含有易燃液体残留物的土壤、地砖、水泥地面以及地板、地毯等。
5.2.3-死伤者和犯罪嫌疑人的衣物。
5.2.4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及其残片。
5.2.5可 疑液体。
5.2.6死者的气管、支气管和肺组织。
5.2.7可能含有易燃液体残留物的其他检材。
5.2.8空白样 品。
5.3提取方法
5.3.1液 体检材
用吸管吸取或用脱脂棉、滤纸蘸浸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