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976-2012 电子数据法庭科学鉴定通用方法

GA/T 976-2012.General method for electronic data identification of forensic.
1范围
GA/T 976规定了法庭科学鉴定时,电子证据数据的获取、检验分析与呈现的通用方法。
GA/T 976适用于法庭科学鉴定工作中,获取、检验分析与呈现电子证据数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754-2008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复制工具要求及检测方法
GA/T755-2008电子数据存储介质写保护设备要求及检测方法
GA/T756-2008数字化设备证据数据发现提取固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GA/T 754- -2008、GA/T 755- -2008和GA/T 756-200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电子证据数据electronic evidence data
被作为证据使用的、能够证明案件相关事实的电子数据。
3.2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
基于电子技术生成、以数字化形式存在于磁盘、磁带等介质,其内容可与载体分离,并可多次复制到其他介质的文件。
3.3电子数据存储介质electronic data storage
能写人数据、保留数据和重新读出数据的电子存储设备。
3.4证据数据获取evidence data acquisition
对电子设备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进行搜索、分析、截获,获得证据数据的过程。
3.5哈希值hash data
使用安全的哈希算法对数据进行计算获得的数据。

GA/T 976-2012 电子数据法庭科学鉴定通用方法

GA/T 976-2012 电子数据法庭科学鉴定通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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