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5001-1994 长、市话交换局房设计参考平面图册

YD/T 5001-1994.
1.根据邮电部邮部(1994)3号文《关于通信设施建设若干政策规定》的精神和邮电部基设(1993)159号文的要求,为加强对通信局房建设规模的宏观控制,缩短局房建设周期,降低工程造价和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设计参考平面图册。
2.本平面图册适用于地区中心以上新建长、市(合建)局和市话局的机房平面设计。改建、扩建工程,应合理利用原有局房扩大装机能力,参考本图册进行设计。
3.我国正在推行通信维护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集中维护管理和无人值守,新建局房应按无人值守或少人值守的要求设计。
4.通信楼的工艺规模应与邮电发展规划相适应,并适应通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和考虑设备更新换代所需要的面积。
5.长话局宜与市话局、市话传输中心合建。长话高级交换中心必须以长途功能为主,不得与邮政生产机房合建,原则上不与行政办公楼合建。
6.一个城市多个长话局时,各局的长途工艺规模容量应根据各地基本饱和期规划的要求,统-规划,合理安排各通信楼的工艺规模及其功能。一个通信楼的长话交换设备总容量不应超过8万路端。
7.小容量(一万门以下)市话局或远端模块局可与市政统建或利用用户房屋设施;为避免交换机容量过于集中,对城市用户密度大,在同一局址内安装多个交换系统时,一个市话局最大容量-般不宜超过15万门。
8.机房设计应符合部颁有关政策和《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9.邇信楼尽量不搞高层建筑,不宜专为解决微波进城拔高通信

YD/T 5001-1994 长、市话交换局房设计参考平面图册

YD/T 5001-1994 长、市话交换局房设计参考平面图册

标准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