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1-9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A 31规定了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产品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GA 31适用于能与淡水或海水配制泡沫混合液,用于扑救非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及一般固体火灾的高倍数泡沫灭火剂。
2产品分类
按使用温度分类:
a)普通型: 使用温度范围在-5~40°C;
b) 耐寒型:使用温度范围在-10~40°C;
c) 超耐寒型:使用温度范围在-20~40°C。
3技术要求
3.1 一般技术要求
3.1.1泡沫液应 是均相液体。
3.1.2泡沫液被水稀释后对生物无明显毒性,其中的表面活性剂易被生物降解,对环境无污染。
3.2主 要技术要求
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性能应符合表1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4试验方法
4.1 密度
4.1.1 仪器
精密密度计:量程0.900~ 1.200 g/cm';
温度计:量程0~50°C,分度值0.5°C;
量筒: 250mL或100mL;
恒温水浴:控温精度士1°C。
4.1.2 试验步骤
4.1.2.1将恒温水浴调至 20士1°C。
4.1.2.2把混合均匀的被测泡沫液慢慢注入干燥、洁净的量筒中,如有气泡产生,应静止放置,待气泡升至液面,用滤纸刮去,并垂直放入恒温水浴中,使泡沫液面低于水浴液面。
4.1.2.3将泡沫液恒温至 20士0.5°C,手持洁净的密度计上端慢慢放入泡沫中,当密度计稳定后读数。
4.1.3 结果
取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两次试验结果之差不得大于0.002g/cm³。
4.2 粘度
4.2.1 仪器
旋转粘度计:转盘量程0~100,精度士5%;
凝固点温度计:量程-30~60°C, 分度值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