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5058-2005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YD/T 5058-2005.Accepiance Specifications on the Engincering of Centralized Monitoring &. Control System for Telecommunication Power Supply.
1总则
1.0.1YD/T 5058是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工程初验、工程试运行和工程终验的依据。本规范适用于新建的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对于改建、扩建工程验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2除本规范已有规定外,各项工程验收指标和要求应符合《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
1.0.3当本规范与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相矛盾时,应按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
1.0.4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范中个别条款有困难时,应在有关文件中充分论述理由,并提供采取措施的报告,呈主管部门审批。
1.0.5竣工验收工作应执行信息产业部的规定,验收项目和要求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办理。
2工程验收前检查
2.1施工前检查
2.1.1应对工程所用的各种设备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并核对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1.2 应对机房环境、电源、接地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1.3应对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工程设计和其他有关标准,必要时,应由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验收。
2.2硬件及电缆布放检查
2.2.1 检查各硬件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2.2 工程验收前应对布放线缆进行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布放线缆的规格、路由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线缆排列必须整齐美观,外皮无损伤。
2.信号传输线、交流电源线应分离布放,不得占用预留的交流电源线敷设管道。

YD/T 5058-2005 通信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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