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388—2004 出口椰子汁检验规程

SN/T 1388—2004.
范围
SN/T 1388规定了出口椰子汁的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判定,样品保存、检验有效期。
SN/T 1388适用于以新鲜椰子果肉为原料,经加工、调配工序后,再经高温杀菌、或巴氏杀菌后包装制成椰子汁饮料产品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89.26-1994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检验
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3食品中铜的测定
GB/T 14771—1993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SN o168出口食品中平板菌落计数
SN o169出口食品中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和大肠杆菌检验方法SN 0400.3—1995出口罐头检验规程容器
SN 0400.6~--1995出口罐头检验规程成品3抽样方案
按SN 0400.6---1995中 3.2.2.2规定执行,抽取外观正常的样品,样本以罐为单位。
4检验
4.5包装及标志检验
4.5.1包装检验
外包装应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取样前检查全批货物包装的强度和完整度,外包装应牢固、完整、无破损、无潮湿及污染。
4.5.2标志检验
检查外包装刷印的品名、批号、规格、重量配料表等标志应与内容物相符,标志应清晰,批次应清楚,无错误。
5检验结果的判定
5.1检验结果依据进口国卫生要求﹐出口贸易合同,信用证及有关要求判定﹐感官、理化指标的检验结果如符合上述要求,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2不合格产品允许扩大抽样比例后复验一次,凡属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不予复验。
6样品保存
样品应保存在干燥的保管室或样品柜中,保留至发证后六个月。

SN/T 1388—2004 出口椰子汁检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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