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08-1995 手抬机动消防泵

GA 108-1995.Potable fire pump.
1范围
GA 108规定了陆用手抬机动消防泵(简称手抬泵)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GA 108适用于手抬机动消防泵。
GA 108不适用于拖车式机动消防泵。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725-82内燃机产品名称和型号编制规则
GB 1105.2-87内 燃机台架试验方法试验方法
GB 3181-82漆膜颜色标准样本
GB 3216-89离心泵、 混流泵、轴流泵和旋涡泵试验方法
GB 3821-83中小功率 内燃机清洁度测定方法
GB/T 5907-86消防基本术语 第- -部分
GB 6245-86车用消防泵性能 要求和试验方法
GB/T 13007-91离心泵效率
JB/NQ 103.1~103.3-86通 用小型汽油机产品质量分等标准
JB/Z 111-86汽车油漆涂层
ZB T04004-88 金属覆盖层 镍+铬 和铜+镍+铬电镀层
GN11-82消防产 品型号编制方法
GN29-81消防用 小型汽油机台架试验方法
3定义
手抬机动消防泵
按GB 5907 5.4.3。
4型号
4.1手抬泵的型号编制方法按GN11第8章消防泵类的规定。
4.2手抬泵产品型号的构成如下:
5技术要求
手抬泵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整机
5.1.1手抬泵外表面醒目位置应有关于手抬泵的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各操纵手柄、开关应有用途标记。
5.1.2 按规定加注好润滑油,燃油的手抬泵整机重量(吸水管、水带及水枪等附件除外)不得超过100 kg。
5.1.3 原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须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5.1.4外购、外协件应符合有关标准。
5.1.5 所有铸件外表面应光洁,不得有砂眼、蔬松、裂纹、结疤等有损强度和外观质量的缺陷。

GA 108-1995 手抬机动消防泵

GA 108-1995 手抬机动消防泵

标准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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