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135-199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GA 135规定了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的功能测试方法。
1.2 GA 135对有关术语进行了定义,规定了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的测试环境、测试步骤及测试内容。
1.3 GA 135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在磁盘操作系统DOS环境中运行的计算机病毒。
1.4 GA 135所称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是指用于磁盘操作系统DOS环境中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1.5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适用于本标准。
2术语
2.1计算机病毒
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注: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2.2计算机病毒宿主程序
是指寄生计算机病毒的程序。
2.3计算机病毒样本.
是指含有计算机病毒、可独立运行并能结束自我进程的程序。
2.4 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是指具有预防或检测或清除计算机病毒功能的软硬件产品。
2.5 计算机病毒样本加载
是指运行计算机病毒样本程序。
2.6 传染计算机病毒
是指计算机病毒将自身复制于其它程序或存储媒体中。
2.7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预防功能
是指运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程序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能够对其传染行为予以阻止。
2.8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功能
是指能够发现病毒或给出计算机病毒名称的功能。
2.9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清除功能
是指能够清除计算机程序或存储媒体中的计算机病毒。
3计算机病毒的分类
本标准把DOS操作系统环境中的计算机病毒按寄生方式分为:
a. 引导型病毒
是指寄生在磁盘引导区或主引导区的计算机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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