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5182-2009 第三代移动通信基站设计暂行规定

YD/T 5182-2009.Provisional Specification of Mobile Basestation Design for The Third Generation.
1总则
1.0.1 YD/T 5182是对已发布的有关移动通信网工程基站设计规范和标准的补充。在进行移动通信基站设计时,除执行现有的规范和标准外,还应执行本规定的相关要求。
1.0.2 在移动通行权受限的地区,工程设计应考虑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共同建设的基站和局房的统一规划,资 源共享。
1.0.3工程设计中采用的移动基站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人网许可证。未取得电信设备人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区公用电信网中使用的移动基站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未取得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的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4 YD/T 5182与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有矛盾时,应以国家标准和规范为准。如执行本规定个别条文有困难,在设计中应提出充分理由并经主管部门审批。
2基站站址选择
2.0.1根据覆盖区域的话务量分布预测,将基站设置在有覆盖和话务需求的地区,保证服务质量,节约网络成本。
2.0.2充分考虑数据业务需求,在数据业务高密度区应保证基站.覆盖的连续性,应避免几个基站覆盖的重叠区位于移动用户集中的地区。
2.0.3在话务密度较高、设站比较困难的区域设置基站时,应在满足覆盖指标的前提下,根据系统可用无线带宽及未来话务增长趋势,充分考虑设站位置和数量,尽可能满足网络规划的终期需求。
2.0.4多系统共站时,应考虑多系统间干扰因素,各系统天线的安装位置应能够保证相互间必需的空间隔离距离。
2.0.5基站站址的选择确定应符合环境保护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有关指标要求。
2.0.6站址选择非电信专用房屋时,应满足抗震、防雷、防洪等要求。

YD/T 5182-2009 第三代移动通信基站设计暂行规定

YD/T 5182-2009 第三代移动通信基站设计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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