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85-2002.Audible and/or visual signa ling appliances for fire alert.
1范围
GA 385规定了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以下简称警报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和包装、运输、贮存。
GA 385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警报器,其他环境中安装的既有特殊性能的警报器,除特殊要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亦应执行本标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纹。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6838- -1997消防电 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3分类
3.1按用途分类
a)火灾声警报器
b)火灾光报警器
c) 火灾声光警报器
3.2按供电方式分
a交流供电警报器
直流供电警报器
4技术要求
火灾声警报器的性能要求:
a)火灾声警报器的声信号在其正前方3m水平的声压级(A计权)应在75~115dB范围内:
b)采用变调的火灾声警报器的变调周期应在0.2~5s范围内。
4.2火灾光警报器的性能要求:
a)火灾刮宫内警报器的基本闪光频率应在20~180次/min范围内;
b)火灾光警报器的光信号在1~5001x环境光线下,25m处应清晰可见;.
c)通过电视机等显示器发出火灾信号的火灾光警报器应能以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使显示器清晰、稳定的火灾光报警信号,并保持至手动复位。
4.3火灾 声光警报器应同时满足4.1和4.2要求。
4.4警报器应能连接4h发出声/光警报信号,并分别满足4.1~4.3要求,且声压级的变化不应超出6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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