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267-2000.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pulse on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1范围
GA 267规定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诱发的过电压和过电流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和防护技术要求。
GA 267适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本身对雷电电磁脉冲诱发的过电压和过电流的防护,其他计算机网络设备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所在场地建筑物对直接雷击的防护。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9361-1988计算站场地 安全要求
GB/T 17626. 5-1999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 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 50057-1994建筑物防 雷设计规范
GB 50174-1993电子计算机机房 设计规范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计算机信息系统 computer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3.2雷 电电磁脉冲lightning electromagnetic pulse
雷击放电在空间产生的脉冲形式的电磁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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