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757-1995.
1范围
YD/T 757规定了微波铁塔及各类通信铁塔(角钢塔)的技术条件。
YD/T 757适用于自立式角钢微波铁塔及各类通信铁塔的设计和制造。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804-79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3总则
3.1制造微波铁塔及各类通信铁塔的厂家只能接受有国家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
3.2制造微波铁塔及各类通信铁塔的厂家除按施工图的规定外应遵守本标准的各项规定。
3.3制造微波铁塔及各类通信铁塔的厂家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3.4制造该类铁塔所用的材料,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附有材质证明书,同时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4技术要求
4.1设计
4.1.1微波铁塔高度应从塔脚基础顶面至避雷针安装处的垂直距离计算。
4.1.2在微波铁塔上按用户要求可挂置若干层微波天线,每层天线最多四面,天线下面设维护平台,平台宽1 m,外栏杆高1.1 m,天线可伸出平台外,下沿高出平台栏杆不小于0.3m。
4.1.3微波铁塔顶装设避雷针或消雷器,其要求应符合邮电部设计院《微波站防雷与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见附录D(提示的附录)。
4.1.4通向各平台装有带护圈的直爬梯,每隔20 m~30 m左右,设置一个休息平台。
4.1.5塔顶应装设禁航灯,禁航灯由使用单位按国防部和民航局的有关规定办理,见附录D(提示的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