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395-2011 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

GB 16395-2011.
1范围
GB 16395规定了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病区类型划分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大骨节病病区进行判定和病区类型划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ws/T 207大骨节病诊断
3病区判定
病区判定要以有当地发病的典型病例(WS/T 207)为依据,以自然村(屯)为单位。具备下列两条者,判定为病区:
a)构成流行,当地居民临床Ⅰ度及其以上患病率>5%。
b)7~12岁儿童手部X线片有多发性,对称性骨端改变的病例。
4病区类型划分
4.1按病区病情严重程度划分
4.1.1轻病区
当地居民临床Ⅰ度及其以上患病率或7~12岁儿童X线检出率≤10%。
4.1.2中病区
当地居民临床Ⅰ度及其以上患病率或7~12岁儿童X线检出率>10%且≤20%。
4.1.3重病区
当地居民临床Ⅰ度及其以上患病率或7~12岁儿童X线检出率>20%。
临床与儿童X线检查人数见附录A;当临床普查与儿童X线检查结果一致性差时,以儿童X线检查结果为准。
4.2按典型病例的年龄分布划分
4.2.1新病区
当地人群历史上无典型病例发生。现患Ⅰ度及其以上病例全部在20岁以下人群中,经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普查和7~12岁儿童X线检查,符合本病流行特征,具备本标准中判定病区条件者,可以判定为新病区。

GB 16395-2011 大骨节病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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