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30-2001.Transmission technology protocol of alarm for 351 MHz.
1范圜
GA 330规定了351. 000 MHz专用无线报警信息传输编码格式和发射机的主要技术条件。
GA 330适用于使用351.000MHz专用频点的机动车辆防盗反劫报警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相关的其他报警系统及其设备的设计、生产和应用领域。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2192- 1990 移 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测量方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区内码ID in district
报警发射机在某一区域内的唯-代码,是报警发射机身份识别ID码的组成部分。
3.2 自检/登录self-checking/registry
车辆报警装置在检测站或关口登录站接收到要求自检或登录的命令后,发出自检或登录信息时的状态码。
4报瞢信息内容
报警信息由报警发射机号码(ID码)、状态码、地标信息码三部分内容构成。
4.1 报警发射机号码
报警发射机号码就是身份识别码(ID),用来识别区分报警发射机的一组代码,由区域码和区内码构成
4.1.1区域码
区域码由4位十进制数组成。表示发射机属于某一城市或某一城市的某一区域。
a)前三位(一般城市)或前两位(大城市)取长途直拨电话区号(舍去最前面的0),如北京为10、上海为21、石家庄为311.深圳为755;
b)一般城市区域码的第四位有10个编码容量可分配给郊县或卫星城市;
e)大城市区域码第3.4位有100个编码容量可分配给区.郊县或卫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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